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联合该区法院、海警、渔政等部门,在大陈岛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曾经的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也参与其中,以实际行动履行海洋生态修复义务。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已组织两场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投放大黄鱼苗、乌贼卵等近500万尾(粒)。本报全媒体记者龚婵婵 通讯员陈露 王冰芝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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