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推进反腐倡廉。
3、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4、实现了规范化办公,较好地完成了上传下达、后勤保障工作。
5、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6、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
(一)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厅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人数31人、实有30人、离退休5人。
(二)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厅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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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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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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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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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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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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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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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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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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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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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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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78.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9.28万元,增长26.43%,增加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司法改革,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人员工资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就会增加。二是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办案成本也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678.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9.28万元,增长26.43%,增加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司法改革,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人员工资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就会增加。二是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办案成本也有所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7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78.32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7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32万元,占比77.89%;项目支出150万元,占比22.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检察院机构运转、检察官负责自侦案件,解决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78.3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618.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9.6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机构运转、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检察官负责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4.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类35.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99万元,比上年增加4.79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总额增加,导致提取的工会福利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年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