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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 1 月 16 日在阿巴嘎旗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薛世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旗人民检察院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过去五年,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以“继续提高队伍建设,稳步强化业务工作”为主基调,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为载体,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接受旗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争取政府支持、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检察院各项工作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推进“平安阿巴嘎”、“法治阿巴嘎”建设,在维护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12157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90件122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2件3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9件36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67件308人,不起诉12件12人,改变管辖13件32人,正在审查7件14人。法院有罪判决率100%。蒙文蒙语案件213件,占刑事案件52%。在打击刑事犯罪中,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共批捕涉毒犯罪6件12人,起诉5件11人。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刑事犯罪24件39人,提起公诉38件53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共批捕4件8人,提起公诉9人。继续保持危险驾驶犯罪的打击力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1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适时介入重特大案件,五年来共介入侦查、引导取30件次

二是注重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案件46件,接待群众来访150人次,检察长接访80人次,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来信来访人。结合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深入开展大型举报宣传活动,共发放10余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通 “12309举报电话”,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办理群众的诉求。对1名符合司法救助人员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万元,让被救助者感受到司法温暖,彰显检察人文情怀,更好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工作总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切实履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 

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惩治和预防一起抓,促进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初查职务犯罪线索31件,立案13件16人,其中初查反贪污贿赂案件22件,立案9件9人;大要案立案比例为44%;反渎职侵权部门初查9件,立案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4件7人。坚持 “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办案标尺,五年来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315万余元。2017年立案查办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踏上了一个新的高度,取得了历年来自侦工作最好成绩。

二是扎实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着力构建多层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围绕涉农惠民、精准扶贫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一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有效实现。认真撰写年度预防报告、调查报告和专项分析,拉紧拒腐防变红线。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法制教育,举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48场次,开展预防宣传105 次。围绕查办有影响的案件,针对职务犯罪状况、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行业进行系统预防,开展预防调查 3 次,预防介入4次,案例分析4件,预防咨询30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取得了良好效果。充分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860人次,有效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认真组织开展自治区检察系统和自治区扶贫办联合举行的“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在我旗的宣讲活动,为做好我旗脱贫攻坚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诉讼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职能定位,坚持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切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

一是完善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认真落实冤错案件源头防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加强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监督,五年来共办理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案件7件8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

二是深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出入所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监管混押、超期羁押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五年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率达到100%。安全大检查60次,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60份,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隐患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5份,纠正违法通知15份,加强了监外执行检察工作

三是强化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全面构建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多元化监督格局,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共41件,其中支持监督申请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件,执行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0件,均被采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类检察建议26件,均被采纳;2017年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旗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法院支持了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

(四)着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五年来,我们始终秉承改革创新理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把司法改革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努力提升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上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积极做好检察官、法警套改工作以及检察官员额、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划分工作以及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如期完成首批11名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工作和人财物自治区统一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符合检察官职业特点、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要求。全面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员额检察官累计办理案件109件。

二是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旗县试点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意见(试行)》关于遵循“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精简、统一、效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适当分离”原则,以职能调整为重点,对原有14个内设机构按职能相近的原则,构建了“四部一局”机构模式,即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务保障部、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真正实现履职便捷有效。

三是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改革。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检察院2017年重点工作之一。认真组织精干办案力量,成立办案专班,针对旗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案,认真收集固定证据,研究解决公益诉讼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并加强与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交流。2017年6月15日此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支持了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针对非法占用草地、非法采矿等案件植被的恢复情况进行调查,对2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2件,彰显了公益诉讼效能。

    四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探索刑事案件公开听庭评议,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的参与度。加强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平台的常态化建设,通过“两微一端”,有效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

    (五)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一是顺利实施机构人员转隶。机构和人员转隶作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关键环节,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要求,确定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人员整体转隶,通过深入解读转隶政策,对转隶人员档案进行审核,与转隶人员谈心谈话,做好转隶人员的思想工作,按照编制划转比例,共转隶政法编制干警8名和占用政法编的事业编2名,其中包括4名入额检察官和3名检察辅助人员,1名司法行政人员,鼓励干警在新的体制下努力工作。

二是稳妥处理有关案件线索。2017年12月底前对已经立案的侦查案件加快办案节奏,并已全部侦查终结。对未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了归类统计。目前,已将办结的案件总结和归类完成的案件线索报送旗纪委。

三是做好涉改部门装备设备移交。对涉改部门业务技术装备、业务常规办公设备、通用办公设备、办案用车等设备进行详细统计,对涉密设备按上级要求进行硬盘格式化、回收和脱密处理,对列账装备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装备设备性能完好。目前,装备设备清单已移交旗纪委。

   (六)准确把握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大力服务和保障旗委政府中心工作

始终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执行旗委、政府有关扶贫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发展、护稳定、促和谐的作用。积极组织驻村工作队完成了海日罕嘎查旗县互查和扶贫动态管理工作。自2013年帮扶吉日嘎郎图苏木海日罕嘎查以来,为帮扶单位协调解决20公里常电、2眼120米深井,为贫困户解决冬季燃煤10吨, 10余户牧民通讯网络问题得以解决,争取10公里修路项目,项目棚圈7个,出资1.8万元为贫困户维修棚圈200延长米,资助贫困生1.6万元,为嘎查办公室及便民点送去办公桌椅、电脑、打、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抓紧抓实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检察人员培育忠诚为民的职业修养。强化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制度,有效增强谋发展、带队伍、做示范的引领力。

二是抓党建、促发展。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思想,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把党建工作渗透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使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与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取得了明显成绩。五年来,先后被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被盟政法委、盟检察分院评为优秀党员、被旗直机关党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党支部委员被盟政法委评为全盟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全盟检察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被旗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14年在旗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中被评为“示范带动、树标杆”党支部

三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以员额制检察官改革为契机,优化检察官队伍,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开展做潘志荣式的共产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模式,以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为导向,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和检察人才培养,五年来累计派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00余人次,完成调研144篇,上报全区重点调研课题5个、专题调研报告12篇,上报信息简报300余篇,盟级以上媒体、网络发稿100余篇。8人受到自治区检察院及锡盟检察分院表彰。一起未成年人不起诉案2015年自治区检察院将此案作为精典案例向全区各级院推广。

四是夯实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基础建设,2014年置换并投入使用新的办公大楼,今年又继续对办公办案用房进行维修及功能改造,有效改善干警办公办案环境。

五是抓紧抓实纪律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之以恒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检教育,督促检察人员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自觉接受旗委巡察,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自身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工作中存在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绩,成绩的取得是旗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群众重视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政协委员和全旗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面对“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和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业务工作、检察管理、队伍建设面临巨大挑战;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举措仍需进一步丰富和强化;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主要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五大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之中,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规范司法、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繁荣、宜居、美丽、文明、幸福阿巴嘎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党的十九大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检察机关一定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把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确保检察工作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开展好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把检察工作纳入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主动向旗委请示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坚决执行党委指示;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二)深入推进“平安阿巴嘎”、“法治阿巴嘎”建设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对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要坚持常态化打击不放松,要加大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电信诈骗、非法吸储、危险驾驶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在网上勾结串联、煽动滋事活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诈骗、赌博、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顺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

(三)着力完善检察监督体系

要把牢定位,保持定力,在提升监督效果、拓展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提高监督能力上寻求突破,全面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讲政治、讲纪律,确保党中央的司法改革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一要始终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坚决守住、不能突破的底线,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监、检法、检警、检律、检群关系,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二要抓好与新成立的纪委监委查办案件的移送、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等方面的衔接配合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承担此项改革试点任务。三要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建设美丽阿巴嘎旗贡献检察力量。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通过履行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生态刑事犯罪活动,通过诉讼监督职能充分保障草原所有权人、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草原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草原生态保护监管职责,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和服务,在全社会形成草原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不断提升草原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人员。坚持职业化方向,通过大力实施忠诚铸魂工程、素能提升工程、作风锤炼工程,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水平、职业素能和业务水平。

(五)不断夯实基础建设。紧紧围绕“八化”建设目标,坚持强项争优、弱项补强、特色提升、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全力打造优质检察院。加大投入力度,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坚持把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引擎”,推进智慧公诉出庭一体化平台、无纸化智能会议系统和移动检务平台的建设,逐步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办案、办公、办事体系,逐步形成网上网下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检察院。

各位代表,随着我旗经济社会全面深入发展,检察机关服务科学发展和推动自身科学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在旗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奋发进取,攻坚克难,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在新时代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为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专业用语解释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该系统录入1997年以来经人民法院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的行贿犯罪案件档案。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查询结果供个人和单位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参考。

2、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在思想政治教育、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影响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以书面形式向该单位提出的有关整改、堵塞漏洞和解决问题的方式。

3、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4、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

5、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6、八个本领: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和驾驭风险本领。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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