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第一季度,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1件,其中院领导填报9件,其他部门2件,无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违规情况。
下一步,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杨可为
复审:李向楠
终审:崔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