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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蔡良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红十字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蔡良涯(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良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蔡良涯利用担任万邦实业(厦门)有限公司代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市湖里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办公用地选址、办公用房认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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